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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入学和升学办法
发布时间:2015-07-02 11:58:09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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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学一年级入学办法、中一入入学办法、中四升学办法、中六升学办法

   小学一年级入学办法

现行小一入学办法是1983年9月开始实行的。它不搞统一考试,将学校自主录取与教育署分派学位结合起来 。其程序大致为:家长在孩子入学前一年填写“小一入学申请表”,填表时可以直接选择某一官立或资助小学 (不限学生居住区域),也可直接申请教育署统一派位。申请结束后,各小学可自主录取应收生额的65%,其余 35%由教育署统一分派。如果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应收人数,那么反映学生与该校关系亲密程度(如父母是否在该 校工作,兄姐是否曾在该校学习等)的“计分办法准则”,便成为学校优先择生的依据。凡申请而未被录取者 ,则自动转到教育署,用计算机根据家长选择派位。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只能入读私校。

中一入入学办法

由1979年起,香港以中学学位分配办法取代中1入学试,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校网分派学位。学生在校内小5及小6呈报的成绩,经公开学能测验成绩调整后,作为派位之用。同一校网内的学生依成绩的高低分为5组。第1组的学生首先获依意愿分配学位,继而第2组,第3组,如此类推。

直属及联系中学可为其小学保留规定的名额,直属学校为85%,联系学校为25%。学生成绩达到第3级以上者,可获优先入学。

校方自行支配学位数目有限,家长可向一间他们希望子女就读的中学申请。未获校方取录的学生,仍可参加统一派位。

外籍学生不能参加统一派位,获得政府资助的学位。赛马会体艺中学自行录取对体育及美术有潜质的学生。私立直接资助中学及国际学校也可自行收生,不受限制。

中四升学办法

现行中四升学办法是1991年9月开始实行的,称为“平均获派资格率(修订)派位办法”。由于高中阶段教育属非义务教育,需较高收费,而官立及资助中学收费少,条件好,师资也较强,但它只能容纳85%左右的中叁 毕业生,故学生争上官立及资助中学校为激烈。现行办法仍以学生考试成绩及家长选择意愿为基础,但派给各 校的官立及资助中学学位额,则要参照该校以前的初中毕业生成绩状况及学位分配比率而定。其办法是以以前 某年的比率乘以现在需派高中学位的人数,即为当年该校所获选派的名额。各校选派程序是把学生成绩自高至 低排队,挑选出获派官立及资助中学人员,如本校有高中,则这部分学生升入本校中四,如本校学位不够,则 剩下的获派者与其它学生一起,交教育署去统一分派至有中四学位余额的学校。

中六升学办法

学生在中五学业结束时,必须参加中学会考。中学会考十分重要,它既是学生可否升入中六的依据,也是 为港府承认、可以在工作后计算加薪的学历。会考所设科目为41科,但考生每年报考学科不能超过10科。成绩 分为A、B、C、D、E、F六级。如6科取得E级或以上,或5科E级而积点(A—E顺次为5—1点)为8以上,便可申请 进入中六学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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